廊坊車輛報廢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一、廊坊車輛報廢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廊坊車輛報廢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當事人在廊坊進行車輛報廢的,補貼標準是按照車輛的類型來確定的,不同的車輛有不同的補貼金額。

廊坊車輛報廢的補貼標準是這樣的:

1、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8000元。

2、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1000元。 

3、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6000元。 

4、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3000元。 

5、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8000元。 

6、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1000元。

7、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7000元。 

8、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3000元。 

9、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8000元。

10、報廢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6000元。 

11、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3000元。

二、車輛報廢后的註銷流程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報廢期滿的2個月前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註銷登記。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報廢期滿前將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由機動車回收企業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銷。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註銷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告該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 因機動車滅失申請註銷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交回機動車登記證書。”

當事人車輛報廢之後,必須去車管所辦理註銷登記,當事人應當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銷,未註銷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告該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

綜上所述,廊坊的車輛報廢補貼標準是按照報廢車輛的類型來確定的,比如報廢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3000元,報廢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8000元,當事人在報廢之後,必須確定報廢車輛的類型是哪一種,然後再確定補貼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