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車輛超載怎麼處罰2021年

一、客運車輛超載怎麼處罰?

客運車輛超載怎麼處罰2021年

客運車輛超載的處罰標準要根據超載的具體情況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覈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覈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二、吊銷駕駛證的違章行爲有哪些?

1、駕駛拼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2、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

3、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4、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

5、飲酒或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事故,構成犯罪;

6、對符合暫扣和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情形,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後駕駛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

7、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

8、飲酒駕車被處罰,再次酒後駕車的;

9、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10、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

11、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

12、駕駛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

事實上,對車輛超載的處罰標準也要看超載的具體情況,超載情況越嚴重,處罰標準也就越嚴厲,超載非常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如果乘客發現客運車輛已經明確超載,就不應該乘坐超載的客運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