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規定的時間到銀行交違章罰款有哪些法律後果

一、未在規定的時間到銀行交違章罰款有哪些法律後果?

未在規定的時間到銀行交違章罰款有哪些法律後果

未在規定的時間到銀行交違章罰款的,會產生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交違章罰款的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三、機動車違章的管轄地怎麼確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條 交通警察執勤執法中發現的違法行爲由違法行爲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管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確定管轄主體,並通知爭議各方。

第五條 違法行爲人可以在違法行爲發生地、機動車登記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爲。

違法行爲人在違法行爲發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簡稱處理地)處理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爲的,處理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協助違法行爲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查違法事實、代爲送達法律文書、代爲履行處罰告知程序,由違法行爲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發生地標準作出處罰決定。

違法行爲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爲事實有異議的,可以透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互聯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或者違法行爲處理視窗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處理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當事人申請後當日,透過道路交通違法資訊管理系統通知違法行爲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違法行爲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五日內予以審查,異議成立的,予以消除;異議不成立的,告知當事人。

第六條 對違法行爲人處以警告、罰款或者暫扣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處罰決定。

對違法行爲人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由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處罰決定。

對違法行爲人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由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當於縣一級的公安機關作出處罰決定。

如果是現場發現的違章行爲,行政處罰通知單上寫清楚了繳納行政罰款的時間、地點,駕駛員對違章處罰有爭議的,行政處罰通知單上也寫清楚了,申請行政複議的時間和地點,駕駛員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複議也不交罰款的話,對本人是非常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