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有哪些法律後果

一、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有哪些法律後果?

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有哪些法律後果

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是無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爲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後果】民事法律行爲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爲人因該行爲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合同生效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三、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自願達成的民事法律行爲。

2、合同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爲目的。

3、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4、合同是國家規定的一項法律制度,受國家強制力的保護和約束。

四、合同履約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強制性規定是必須要遵守的,比如國家法律制度明確禁止販賣毒品,如果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跟他人簽訂毒品買賣合同,這樣的合同當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而且買賣毒品也要承擔刑事責任。司法實踐中,任何的民事法律行爲都不能違反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