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一、什麼是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什麼是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是:強制性規定本身直接規定了違法行爲的效力;強制性規定本身沒有直接明確規定違法行爲的效力,但引致或結合其他法律條文,其他法律條文明確規定了該違法行爲效力;強制性規定本身沒有直接明確規定違法行爲的效力,也沒有引致到其他具體的法律條文中,更沒有其他法律條文對其效力予以明確規定。

二、執行強制性行爲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1)應注意認定合同無效依據的法律規範的效力層次,其只能是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行政規章、地方性法規有強制性規定的,不能以適用該項規定爲由否定合同的效力。

(2)該強制性規定應爲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在對效力性強制性規定進行理解與適用時,應注意準確把握效力性強行性規定以及管理性強行性規定的區分標準。

在把握效力性強制性規定與管理性的強制性規範的區分標準時應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第一,該強行性規定是否直接表明違反該規定的合同應認定無效;

第二,該強行性規定的制定目的是否爲禁止民商事法律行爲的效力;

第三,雖無前述明確規定,但該強行性規定是否涉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國家利益的保護問題。在具體分析時要採用文義解釋、目的解釋和體系解釋的多種合同解釋方法,要注意運用公平原則對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進行衡量以確定強行性法律規範的性質。

如果該強行性規定明確表明違反該規定的民事行爲無效的,其當然爲效力性強行性規定;如果雖沒有明確表明,但其制定目的即爲禁止某種民商事法律行爲,否定其效力,而非出於行政管理的需要的,則也爲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如果其制定的目的兼有行政管理和禁止某種民商事法律行爲的目的,但違反該規定將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國家利益的,則仍應爲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違反法律的各種強制性規定的情形有着明確的規定,各種類型的法律中間也會相關聯的內容,在判斷是否有違法的行爲是需要按照實際情況以及相關的法律綜合來考慮。需要注意的是,對於認定違法的行爲有異議的,需要及時向相關部門提交申請要求做出準確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