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造成人員傷亡怎麼判刑?

一、酒駕造成人員傷亡怎麼判刑?

酒駕造成人員傷亡怎麼判刑?

酒駕出車禍造成人員傷亡的,涉嫌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肇事者還需要對受害者及其家屬進行民事賠償。

《刑法》第133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酒駕處罰的最新標準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次記12分將被降級,暫扣機動車6個月,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A1照5年後領取增駕,A2、B1照3年後領取增駕。

2、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兩年內不得領取駕駛證,10年內不得增駕A、B照;

3、飲酒駕駛營運車的:處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領取,10年內不得增駕A、B照。

4、飲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終身禁駕;飲酒駕車一次記12分將降級,失去原最高準駕車型資格,重新學習、考試。一旦被吊銷駕駛證的,10年內均不得增駕A、B照。

三、酒駕致人死亡保險公司賠不賠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二款規定,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可見,醉酒駕車是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行爲,駕駛人還將會因觸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

在賠償問題上,如果駕駛人無力賠償第三人遭受的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依照新公佈的司法解釋規定,第三人有權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項下予以賠付。目前交強險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爲11萬元,對於主張的剩餘款項因商業三者險保險條款中普遍將醉酒駕車的行爲列爲責任免除範圍,保險公司並不負責賠償,故對於剩餘款項應由肇事者直接向受害人父母進行賠償。此外,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項下賠付的11萬元對肇事者而言並不意味着能夠免除,該部分賠償款項系保險公司代被保險人墊付的行爲,其目的是使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能夠得到及時的獲得賠償保障和醫療救治,因此,保險公司在向受害人賠付後,有權向醉酒駕駛者進行追償。

綜上所述,酒駕造成人傷亡由於涉及到生命安全,所以除了行政處罰,還有刑事上的處罰。一般情況下,酒駕致人傷亡,按交通肇事罪算,情況輕微的,可能在三年有期徒刑左右,情況比較嚴重的,可能會在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左右。同時還要繳納罰款,也要對受害人家屬進行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