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

交通違章

交通違章

比較常見的交通違章行爲就包括了闖紅燈、無證駕駛、酒駕、超速、超載等等。要是機動車在行駛過程中出現這些違章行爲,此時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從而造成嚴重的損害結果。對於單純的交通違章行爲,自然給予駕駛人員的處罰就是交通行政方面的。但要是導致重大交通事故的發生,同時被認定構成犯罪的話,那麼就會依法追究駕駛人員的刑事責任。這個時候,所需要承擔的責任自然就是比較嚴重了。

辦事指南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爲。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
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的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員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的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交通管理法規、規章,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認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原則有以下三點:
1、當事人有違章行爲。即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違犯道路交通法規的行爲,也就是俗稱的違章行爲。如不存在違章行爲,就不屬於交通事故。
2、違章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交通違章行爲與交通事故之間有因果關係的,要負相應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爲或者雖有違章行爲,但違章行爲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係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3、當事人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認定當事人應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爲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爲的一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爲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爲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交通違章行爲在事故發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據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來判定的,而路權原則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大小的根本原則。
(1)違反各行其道規定的;
(2)違反讓行規定的;
(3)違反交通規則其他規定的;
(4)違反交通安全原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