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沒扣分需要年審嗎

駕駛證沒扣分需要年審嗎

駕駛證沒扣分需要年審嗎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要求,持A類和B類駕照的駕駛人,在一個計分週期內即一年內沒有記分的免於當年審驗。如果有記分的,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30日內接受審驗。

1、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30日內辦理審驗

持大中型客貨駕駛證的駕駛人接受審驗駕照時間爲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30日內,記分週期以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爲準,如初次領證時期爲5月20日,則審驗期是5月21日以後30日內辦理,不可提前辦理。如一個記分週期結束後,駕駛證未記分,該駕駛人將免於當年審驗,“在處理交通違法時,該項違法行爲記0分,也算作駕駛證未記分。”

持有非A1、A2、A3、B1、B2的準駕車型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結束後30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2、有記分的駕駛員學習不少於3小時

根據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分的,以及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審驗時應當參加不少於3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並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對交通違法行爲或者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身體條件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的、未按照規定參加學習、教育和考試的,不予透過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第七十一條 機動車駕駛證審驗內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交通事故處理情況;

(二)身體條件情況;

(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及記滿12分後參加學習和考試情況。

總的來說,持有A級和B級駕照的駕駛員,如果在一個評分期內,即一年內沒有評分,則可以免除當年的年檢。如有評分,應在每個評分期結束後30日內進行覈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