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闖紅燈的處罰是什麼?

一、福州闖紅燈的處罰是什麼?

福州闖紅燈的處罰是什麼?

福州闖紅燈的處罰是,闖黃燈將被視作闖紅燈,也要被記6分,同時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在相關路段違反紅燈相位禁止通行規定,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爲。

二、六種闖燈情況

1.遇紅燈過線即停車

如果車輛在紅燈時只是剛剛越過停止線,但立即停住了,這種闖紅燈不會進行處罰,要是過線後還有明顯的位置移動,就要被處罰。電子眼拍攝闖紅燈的3張照片爲:前輪越過停止線,後輪越過停止線,以及前輪超過對面的停止線。

只有當這3張照片齊備時,纔會被認定爲闖紅燈,在新規中扣6分。

2.交警指揮下闖紅燈

當信號燈與交警手勢發生衝突時,機動車駕駛人要服從交警的現場指揮。如果因交警現場指揮“被闖紅燈”,駕駛人可以到事發地交警大隊開具調流證明,免於處罰。

當事人若對處罰有異議,可透過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渠道申訴解決。

3.遇紅燈車身全越線停車

如果車輛全身越過停止線後沒再繼續移動,這樣並不算闖紅燈。但這種情況是越線停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分值》第4條第5項,“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一次扣2分。”

4.越線停車後又倒車

機動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樑、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如果違規倒車,可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5.跟大車後“誤闖”紅燈

駕駛人要保持足夠的望範圍,要以能看到前方的信號燈、保證安全剎車距離爲標準。一般情況下,機動車跟在大型車輛後面被拍,都是因爲過路口搶信號。這種行爲只能按闖紅燈予以處罰。

6.闖黃燈經過路口

交警部門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路口黃燈閃爍時,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如果黃燈已經亮起,還繼續搶行透過,那麼這樣被拍也算闖紅燈。

三、闖紅燈的法律定義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在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違反紅燈相位禁止通行規定,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透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透過。

由此可知,闖紅燈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違法違章行爲,需要對闖紅燈的駕駛員處以相應的行政處罰。具體的處罰是被記6分,同時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同時,需要注意的是,闖黃燈也被視爲闖紅燈的行爲,同樣要被處以相應的處罰。闖紅燈具體可以被分爲六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