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肇事逃逸是什麼處罰?

一、輕微肇事逃逸是什麼處罰?

輕微肇事逃逸是什麼處罰?

輕微肇事逃逸的處罰是: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二、相關內容拓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爲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應當第一時間報警並且將傷者送醫治療,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發生事故之後沒有及時處理反而選擇逃走的將會被認定爲肇事逃逸,會在原來的基礎上加重處罰,根據事故情節和造成的後果的不同處以不同金額的罰款,嚴重的還會進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