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規定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要賠償嗎?

保險法規定,交通肇事逃逸的司機是得不到保險公司賠償的。因爲按照強制險條款保險公司是可以拒絕交通事故逃逸保險賠償的,但是作爲受害者可以依法起訴肇事司機、車主和保險公司,很多時候法院可以判決保險公司承擔交強險內12萬元的賠償責任。一般來說肇事者量刑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賠償只是減輕處罰的一個重要情節。肇事逃逸,保險公司也應當在交強險的範圍內進行賠償。

保險法規定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要賠償嗎?

第一,對於交強險部分,相關法律並未將肇事逃逸歸入保險公司的免責事由之內,且《侵權責任法》第53條明確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24條雖然規定由救助基金墊付相關費用,但這顯然是爲了保障受害者的利益所設立的制度,只有在肇事者逃逸且無法確定肇事車輛投保公司的情形下才適用此項規定,從此條款並不能得出保險公司在此情形下免賠。

第二,對於商業第三者責任險部分,保險公司對發生交通事故後至被保險人逃逸前所產生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因爲肇事逃逸行爲違反的是行政法律、法規,對保險公司本應承擔的保險責任並不會造成實質上的加重或減輕。且保險合同只能約束合同當事人雙方,不能對抗第三人,如果保險公司因被保險人的逃逸行爲而免責,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就不能得到及時的賠償,保險公司反而會從中獲益,這並不符合《保險法》的立法本意。

第三,對於被保險人的逃逸行爲給受害人造成的擴大損失,保險公司在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範圍內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三者責任險是由保險公司對因交通事故而受到損害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被保險人的逃逸行爲導致第三人損失擴大,這就加重了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對於這部分的損失,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對於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的賠償問題,應依據不同情形來確定賠償責任:如果肇事車輛未投保或因逃逸無法確定肇事車輛的投保公司,應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搶救、喪葬費用;如果能夠確定肇事車輛的投保公司,那麼對於受害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至被保險人逃逸前所產生的損失,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和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保險公司收取了司機上交的保險費並不會保障所有的事故損失的,因爲保險公司的責任是彌補司機在過失錯誤中出現的賠償事項,而司機出了事故爲了避免責任就逃跑了,因爲此行爲擴大的損失保險公司有明確合理的理由不予以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