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會賠償嗎

一、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會賠償嗎

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會賠償嗎

對於交通肇事逃逸的行爲,保險公司只賠付交強險,商業險不進行賠償。

第一,對於交強險部分,相關法律並未將肇事逃逸歸入保險公司的免責事由之內,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第二,對於商業險部分,在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中,交通肇事逃逸的影響只及於事故發生之後,投保人只應對逃逸行爲擴大損害的部分負責。保險人以肇事逃逸由爲免除自己的全部賠償責任,違反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和保險法的規定,屬於無效條款。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給予賠償的情況:

1、機動車損失保險中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而無法找到第三方的

;2、因違反安全裝載規定增加的;

3、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卻又不能證明事故原因的;

4、投保時指定駕駛人,保險事故發生時爲非指定駕駛人使用被保險機動車而增加的;

5、投保時約定行駛區域,保險事故發生在約定行駛區域以外而增加的;

6、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多次保險賠償而增加的。

二、交通肇事罪的概念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爲。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理論,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所以,我們仍用犯罪構成的四要件說來闡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徵。即交通肇事行爲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標準是該罪的犯罪構成。

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三、判定交通肇事罪定罪的標準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交通肇事罪是指車主違反相關交通管理法規,並且導致了他人重傷或者死亡的,則會追究車主的刑事責任,一般情節較輕的話,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在事故發生之後由逃逸行爲的話,那麼會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