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逃逸受害人應該怎麼辦?

一、肇事者逃逸受害人應該怎麼辦?

肇事者逃逸受害人應該怎麼辦?

1、120和110報警;

交通事故發生後,受害人想到的首先應該是報案,讓交警部門趕到現場對事故進行處理,如果自己人身受到傷害需要緊急治療的,也要撥打120讓醫療救助人員趕到現場穩定自己的傷情。自己不能實施這些行爲的,應儘可能的爭取他人幫助。

2、保留事故現場證據;

交警部門趕到後,積極配合交警對事故現場的勘查與檢驗,儘可能多的提供逃逸車輛的資訊,好讓交警根據線索儘快的找到逃逸車輛和逃逸司機。如果自己的車輛有車損險或是人身意外險等保險險種,也可以儘快的聯繫保險公司。

3、靜待案件的偵破;

逃逸者往往是害怕因交通事故帶來的法律責任,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其終究得歸案,逃逸更是加重其懲罰的情節之一。此時受害人可以安心養傷,待肇事者歸案後向其要求賠償,在此之前,如果出現無法支付醫療搶救費用等情況的,可以向交管部門反映,透過交管部門向道路交通事故救濟基金申請支付必要的醫療搶救費用。

4、受害人在遭受事故後所發生的人身損害的醫療單據、財產損失單據等需一直保留,直到查清事故的賠償義務主體後,透過和解、調解或是訴訟的途徑向其索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交通肇事逃逸有什麼後果

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爲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一種違法行爲。有兩種情況:

1、人和車都在事故發生後逃離事故現場;

2、棄車逃逸,即當事人將車留在現場,人逃離事故現場。

交通肇事後逃逸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情節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爲,爲此當事人要承擔對自己不利的嚴重後果。

《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條例》規定:

1、肇事後逃逸的,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2、吊銷駕駛證,兩年內不準申領駕駛證;

3、因逃逸緻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據刑法規定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情況下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處罰爲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1、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終生禁駕。

2、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3、因逃逸緻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據刑法規定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新法加大了對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力度。在此,我也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要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千萬不要選擇逃逸,逃過一時,是不能逃過一世的,最終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綜合上面所說的,肇事者逃逸這種行爲已經違反了我國的交通法,對於受害者就要及時的利用法律途徑來保障自己的權益,這樣才能得到相應的賠償,而對於逃逸者不僅要承擔受害者所有的費用,從而還要承擔所有的刑事責任,所以,發生事故要立即的報警處理,而不是選擇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