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侵權責任如何規定?

無證駕駛侵權責任如何規定?

無證駕駛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要駕駛機動車的,是需要有相應的駕駛資格的,並且需要攜帶駕駛證才能開車上路。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爲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指定具體的道理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標準。常見的法律依據有《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故當事人具有交通違法行爲如無證駕駛,但不是導致交通事故形成原因的,其交通違法行爲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罰,不認定當事人的過錯責任。

尊重交通參與者合法、平等使用道路權利。侵犯他人道路通行權、優先通行權的,爲認定當事人事故過錯責任的首要因數。

關於無證駕駛的危害性,相信大家都是清楚的,因此無證駕駛發生交通事故也並不令人意外。此時在對事故責任進行劃分的時候,同時都是無證駕駛的一方負主要責任

綜上所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如果機動車駕駛人存在無證駕駛的情形,一般情況下需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對於造成他人的人身損害或者財產損失承擔全額侵權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