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違章記錄處理需多長期限
在三十日內接受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條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爲資訊錄入道路交通違法資訊管理系統後當日,違法行爲發生地和機動車登記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提供查詢。違法行爲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違法行爲資訊錄入道路交通違法資訊管理系統後五日內,按照機動車備案資訊中的聯繫方式,透過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手機短信或者郵寄等方式將違法時間、地點、事實通知違法行爲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並告知其在三十日內接受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違法行爲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處理違法行爲和交通事故、辦理機動車或者駕駛證業務時,書面確認違法行爲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的聯繫方式和法律文書送達方式,並告知其可以透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互聯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等方式備案或者變更聯繫方式、法律文書送達方式。
二、行政處罰的種類
1、警告。
它是國家對行政違法行爲人的譴責和告誡,是國家對行爲人違法行爲所做的正式否定評價。
2、罰款。
它是行政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爲人強制收取一定數量金錢,剝奪一定財產權利的制裁方法。
適用於對多種行政違法行爲的制裁。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沒收違法所得,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爲人佔有的,透過違法途徑和方法取得的財產收歸國有的制裁方法;
沒收非法財物,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爲人非法佔有的財產和物品收歸國有的制裁方法。
4、責令停產停業。
它是行政機關強制命令行政違法行爲人暫時或永久地停止生產經營和其他業務活動的制裁方法。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它是行政機關暫時或者永久地撤銷行政違法行爲人擁有的國家准許其享有某些權利或從事某些活動資格的檔案,使其喪失權利和活動資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
它是治安行政管理機關(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我們可以瞭解到交通違章記錄處理需要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對於交通違法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去處理違章事宜,否則的話是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的,希望大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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