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施工擾民怎麼賠償
高速公路施工產生的噪聲造成周邊居民損失的,居民可以和施工方協商賠償問題,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依據實際造成的損失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條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
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
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噪音擾民,能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嗎
按照《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規定,達到以下條件的,就可以認定爲噪音污染:
1、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排放噪聲。
2、排放的噪聲干擾了他人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學習。
同時按照法律規定,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可依法要求賠償損失。
因此,因噪音擾民造成損害的,而要求賠償精神損失,是可以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侵權責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只有是人身權益受到侵害,並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才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只是什麼
是精神損害的嚴重後果,目前,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案件不同,標準就不相同。
例如受害人短時間的耳鳴、失眠,而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法院是不會支援的,但是因噪音造成的長時間失眠、疾病性耳鳴的,往往都可以要求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失費。
此外,儘管環境污染賠償案件中,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由侵權人證明自己不存在過錯,否則都需要賠償,但是受害人仍需要舉證以下內容:
1、侵權人實施了噪音擾民的侵權行爲。
例如環保局、城管的投訴處理記錄,檢測數據等可作爲證明早已擾民存在的證據。
2、受害人受到了損害的事實。
如受害人到醫院診斷的詳細醫療報告。
3、侵權行爲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如距離遠近,病發原因等,但這往往需要綜合全案證據進行邏輯判斷,才能確定的。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規定,速公路施工產生的噪聲造成周邊居民損失的,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
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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