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是什麼

對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是什麼

一、對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是什麼

1、行政處罰

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刑事處罰

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並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賠償責任

無證駕駛並不加重賠償責任,但所駕駛機動車的交強險和商業險均會拒賠,所有應承擔的損失全部由駕駛人本人承擔。

二、如何認定肇事逃逸行爲

1、行爲人的交通肇事行爲必須達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程度,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後逃逸的前提和基礎。如果行爲人沒有造成上述嚴重後果而逃逸的,則不應認定該行爲人“交通肇事後逃逸”,僅能作爲治安處罰的從重情節考慮。

2、行爲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爲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這是行爲人的主觀認知因素。如果行爲人沒有意識到交通事故的發生而離開現場,則不能認定爲“交通肇事後逃逸”,只能認定其構成一般交通肇事罪。需要強調的是,這裏所說的“明知”,是指行爲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如果行爲人“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爲造成交通事故而裝作不知道,逃離事故現場的,仍應認定爲“交通肇事後逃逸”。

3、逃逸的目的是爲了逃避法律追究,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後逃逸”的一個重要因素。

4、行爲人的逃逸行爲不應僅限於“逃離事故現場”。

出車禍以後,在調查期間司機故意逃跑,隱匿自己的蹤跡,屬於肇事逃逸;司機認爲自己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也可以認定爲肇事逃逸行爲;司機逃逸之後公安機關要對其進行追捕,在案件調查階段有自首或者重大立功表現,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