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對方全責精神損失費如何賠付
精神損失費參照下列因素賠償:
1.加害人的過錯程度。
2.被害人的受傷害程度。
3.加害人的經濟負擔能力。
4.當地的經濟生活水平。
5.加害人的侵害手段、場合、行爲方式等具體情節和侵權行爲所造成的後果。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二、交通事故全責方能要求對方給予賠償嗎
交通事故全責方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對方全責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自己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等合理費用;
如果致殘了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三、交通事故同等責任營運損失如何賠償
1、交通事故後車輛停運損失根據受害人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的車輛無法進行運營活動而遭受的損失進行賠償,通常就是因爲交通事故減少的收入。這部分賠償費用應根據實際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果雙方都是機動車,賠償方式是雙方用各自的交強險賠償對方,交強險不夠賠償的,超出部分,對方賠償50%,自己承擔50%,如果雙方誰有保險,就可以用保險公司賠償。
3、如果一方是機動車一方是非機動車或行人,機動車損失方50%由對方賠償,另50%由自己承擔,有保險就保險公司賠償。機動車一方先用交強險賠償對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擔50%。
4、並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責任主體只是一方,若是該事故是由於雙方都存在違章行爲而導致的,那麼就需要雙方共同承擔賠償責任,主要賠償方法時,先由保險公司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然後確定各方損失,進行等價折抵之後,由一方賠償剩餘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爲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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