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加重七情形是哪些

一、交通肇事罪加重七情形是哪些?

交通肇事罪加重七情形是哪些

1、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3、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4、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等。

5、嚴重超載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6、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屬特別惡劣情節。

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車輛逃逸事故如何認定?

目前機動車三者險的條款基本上是全國統一的,在條款中明確約定: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保險人在第三者責任保險中不予理賠。保險公司免賠的法律基礎是基於合同約定。

肇事逃逸是指行爲人在嚴重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爲等前提下,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爲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爲。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爲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駕駛車輛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認爲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接受調查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

三、交通肇事逃逸怎麼處罰?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1.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並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發生了交通事故,如果存在違法操作導致的,造成了人員死亡的嚴重後果的,那麼就會構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構成此罪是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以及造成的後果來判定量刑,量刑在三年以下至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