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公務員服刑後能否退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被判刑後,在服刑期間達到退休年齡的,不能辦理退休手續,要等到服刑結束,才能辦理退休。《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一、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的工資待遇處理
(一)公務員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工資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不計算工作年限。經審查覈實,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或人民法院宣告無罪、免予刑事處罰,未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且未受處分的,恢復工資待遇,減發的工資予以補發,被採取強制措施期間計算工作年限。
(二)公務員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發工資待遇。
(三)公務員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和行政拘留期間,未被開除的,停發工資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不計算工作年限。期滿後的工資待遇,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
(四)公務員受到刑事處罰,處分決定機關尚未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資待遇。
(五)公務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不再給予處分的,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恢復工資待遇。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期間,被停發的工資由單位補發。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以前,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期間計算工作年限。
(六)公務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根據變更後的處分相應確定工資待遇,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執行。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開除處分決定被變更期間,被多減發的工資由單位補發。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以前,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開除處分決定被變更期間計算工作年限。
二、公務員要辦理提前退休必須符合的條件
1、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這是指公務員在國家機關工作的第一年到提出退休的那一年止,公務員一共在機關至少工作了三十年整。
2、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按照有關規定,男性公務員一般在五十五歲以上,並且在機關至少工作二十年整的可以提前退休;
女性公務員一般在五十歲以上,並且在機關工作至少二十年整的可以提前退休。
3、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這種情況一般是指特殊崗位的公務員,由於其崗位特殊的工作條件,爲保護其健康,國家允許其提前退休。
例如,從事核試驗、野外作業以及工作過程中會涉及到有毒有害物質的公務員,可以按照規定。
提前退休。
這有利於保護這類公務員的身體健康。
國家公務員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後,國家就支付退休金。
工具條件是由國家公務員的養老保障必須貫徹權利與義務結合的原則決定的,國家公務員只有爲國家提供一定的服務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待遇。
身體條件,是指國家公務員因公(工)或因病致殘,確實喪失了工作能力,也可享受法定的退休待遇。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公務員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或者受行政刑事處罰待遇處理問題通知》的規定,公務員犯罪被判刑後,在服刑期間退休的,不能辦理退休手續,要等到服刑結束後才能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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