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醉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醉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該罪侵害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及公共生產、生活安全。
其本質特徵表現爲不特定性,這類犯罪對其侵害的對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後果,事前往往無法預料和控制。
如果行爲人的犯罪行爲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而只是特定的個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財產,則不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2、客觀要件
該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實施了各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既可以表現爲有作爲也可以表現爲不作爲。
由於危害公共安全行爲的嚴重社會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爲既包括已經造成損害後果的行爲,也包括雖未造成嚴重後果,卻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爲。
因此,只要行爲人的犯罪行爲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構成犯罪。
但是過失實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必須造成嚴重危害後果才構成犯罪。
3、主體要件
該罪主體多數爲一般主體,少數爲特殊主體構成。
此外,該類犯罪中有的犯罪可以由單位構成,有的犯罪只能由單位構成。
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爲該罪主體。
4、主觀要件
該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所謂故意,就是行爲人明知自己的行爲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數人傷亡或者公私財產的重大損失,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所以透過對醉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標準的瞭解後,那麼就能更加清楚這方面的知識,因此遵守交通規則非常的重要,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醉駕一旦出了事故,那麼後果都需要自己來承擔,如果達到了對應的立案標準,還可能要承擔對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