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車輛如何鑑定車速
交通管理部門調查交通事故時,需要鑑定車輛車速的,需要委託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實施,鑑定機構鑑定的期限不超過30天。《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屍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鑑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後需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對精神疾病的鑑定,由具有精神病鑑定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定機構確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車輛超速怎麼處罰
(一)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
(二)在限速爲5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5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0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30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罰款;
(三)在限速爲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0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5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50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000元罰款;
(四)在限速爲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5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00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500元罰款;
(五)在限速爲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500元罰款;
超過限定時速7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要對車輛車速進行鑑定的,交通管理部門要委託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實施,鑑定機構要在30日內出具鑑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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