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駕拘役兩個月可以判緩刑嗎
醉駕判處拘役只要符合緩刑的條件就能處緩刑。
對於因爲醉駕被認定爲危險駕駛罪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若是犯罪情節較輕,同時其有悔罪表現,也沒有再犯罪的危險,而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的,則可以適用緩刑。若是醉駕構成犯罪的犯罪分子不滿18週歲或者是已經懷孕的女性、超過75週歲的人,則根據規定應當適用緩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醉駕被刑拘可以取保嗎
《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涉嫌醉駕的嫌疑人是可以取保候審的,但前提是必須要滿足法律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同時辦理相關的取保手續後纔可以。
醉駕需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
駕車不是兒戲,酒後別當司機。酒駕認定標準與酒量大小沒有任何關係,酒駕入刑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車;發現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車,立即抽血複檢,確定還是超標時,予以刑事立案,入刑沒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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