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動車撞了電動車全責應如何賠償
機動車撞電瓶車發生交通事故負全責的,依據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包括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賠償兩大類。《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各項損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第十二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爲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二、交通事故全責如何索賠
1、當事人自行和解。
包括當事人放棄賠償請求,這種情況往往是損害後果較輕的。
2、書面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受害人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事故責任書後,可以結合自己的損失情況,10天內向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就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以治療結合或者定殘之日開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事結束之日起開始;
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3、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未達成協議的或者達成協議後,一方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責任人賠償損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認定事故責任後未作調解的,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但應當在一年內提起。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司法解釋》的規定,機動車撞電瓶車發生交通事故負全責的,依據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包括人身傷害賠償和財產損失賠償。
如醫療費心、誤工費、維修車輛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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