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聘任制公務員,特點是什麼?

一、什麼是聘任制公務員,特點是什麼?

什麼是聘任制公務員,特點是什麼?

聘任制公務員是指行政機關在機構編制部門覈定的行政編制(含政法專項編制和行政執法專項編制)限額內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職、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聘任制的特點如下:

1、合理管理、協議工資、有明確的任期(一般爲一至五年);

2、合同期滿未續簽即爲解聘;同時如果年度被評爲“不合格”或者連續兩年被評爲“基本合格”也會被解聘;

3、在職期間佔用編制名額,但是聘任制公務員不納入“編制庫”;

4、聘任制公務員一般是按照公務員考錄程序公開招聘,但也可以直接挑選;

5、因聘任制公務員所進行的工作屬於技術性較強的,且薪酬由市場決定,所以普遍薪酬較高。

二、哪些崗位可以適用聘任制公務員?

公務員聘任制主要適用於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兩類。

1、專業性職位

要求具備經過一定時間的專門學習才能掌握的專門知識、專業技能,其對人員專業技術知識的要求很高,而且機關的優質高效執行離不開這些工作。它既有領導職位也有非領導職位,且主要集中在金融、財會,法律、資訊技術等方面。

2、輔助性職位

特點是事務性強,在機關工作中處於輔助地位,如法院的書記員、資料管理、檔案分發、數據錄入等方面的職位,這些工作的社會通用性也較強。但是在上述職位中,如有涉及國家祕密的,不實行聘任制。

三、聘任制公務員的優勢是什麼?

實行聘任制,能夠拓寬人才選拔渠道,有利於調整幹部結構,從而在制度上激勵幹部奮發上進,發揮幹部技能,促進人才競爭,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有效降低用人成本,提高效率。

公務員聘任制設計的初衷是爲了打破公務員待遇終身制和“鐵飯碗”,克服“能進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弊端,拓寬了機關選人、用人渠道,將社會精英吸引到政府部門中來。

聘任制公務員需要簽訂勞動合同才能工作,根據公務員的產生方式不同,公務員可以分爲聘用制公務員,委任制公務員,考任制公務員和選任制公務員,實行聘任制公務員可以拓寬人才的選拔渠道,促進人才競爭,做到物盡其才,人盡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