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駕拘役一個月會探視幾次?
探視的次數並不是固定的。拘役判決生效後,在押人中的家屬即可到看守所探望。在實踐中,各地的看守所的探視規定不同,有的看守所是在生效後,即可探視,有的看守所是在收到法院送達的《執行通知書》後,纔可探視。不同的看守所,規定的探視日是不同的,有的看守所是每週設定一個探視日,除了該日可探視外,其餘時間均不可探視,有的是每週設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探視日。
二、醉駕之後出現哪些情況是會加重處罰的?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僞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爲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會從重處罰的情形。
三、酒駕和醉駕處罰是什麼?
1、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如果在駕駛的過程中出現了醉駕的行爲,並且最終被公安機關判處拘役處罰的,家屬是會在探視日到看守所進行探視的。但是他是日的規定並不是固定的,並且每個月他是的次數也並不固定,這是與當地的相關政策是息息相關的。
對於醉駕拘役一個月會探視幾次?的問題的答案,上述文章內容中已經作出了詳細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是需要對相關的法律知識進行了解的,這樣才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對此還有其他疑問的話,可以搜尋檢視本網站其他相關知識,或者諮詢律師瞭解。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