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如何評定傷殘等級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傷殘的,需要傷殘鑑定時,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實施鑑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二條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託。當事人委託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二、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注意事項
1、單位委託的,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個人委託的,應提供本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在鑑定機構需要時,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鑑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戶籍證明;
如無法證明的,應提供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鑑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爲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接受傷殘鑑定者要親自接受檢查並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受害人傷殘的,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的,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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