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方協議解約函電子版可以嗎
對三方協議解約函以採取什麼形式,是沒有具體規定的,所以當事人可能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等,電子形式是可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合同訂立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第五百六十五條【合同解除程序】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爲的效力。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二、簽了三方協議後毀約,要付違約金嗎
實際中,簽訂三方協議時,一般會說好違約情形,並說明違約金的數額。
所以,簽訂三方協議後毀約的,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得看協議書內容。
並且,根據三方協議的約定會按以下處理:
1、如果協議中約定了違約金,那麼誰毀約誰就應該支付違約金,但是違約金過高的可以要求減少。
2、如果協議中沒有相關違約金的規定,便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因此,不想去協議約定的崗位,在毀約之後是否支付違約金,需要按照協議書約定處理。
另外,簽訂三方協議時將直接涉及切身利益,所以在簽約時要注意以下:
1、大學生籤三方協議首先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
在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2、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爲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
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爲一年。
3、約定違約金時不宜過高,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4、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拿這個維護合法權利。
5、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解除合同的通知可以採取口頭、書面等形式,而電子數據是書面形式之一,所以解除三方協議的通知函,可以以電子形式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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