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方交通事故責任的損失分擔比例是什麼?
多方責任是指三方以上的賠償主體對同一交通事故均負有責任的情形。隨着道路運輸業的飛速發展,與其相適應的道路設施也不斷得到改善,多方責任的事故發生率,也呈逐年上升的趨勢。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實行過錯賠償原則,既:有過錯方賠償,無過錯方不賠償。“以責論處”
1、負全部責任的,賠償損失的100%
2、負主要責任的,賠償損失的70%到90%
3、負同等責任的,賠償損失的50%
4、負次要責任的,賠償損失的10%到30%
5、交通事故中多方責任的分擔比例問題,可以在尊重公安交通部門作出的責任認定基礎上,根據每位肇事人員的過錯大小,分別確定出各肇事人員應承擔的事故比例基數,然後根據每個事故責任人的比例基數除以所有責任人的比例基數之和,作爲每個事故責任人應分擔的事故賠償比例。
二、交通事故責任包括什麼?
交通事故責任分爲:全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同等責任四種。
(1)全部責任與無責任
在交通事故中。一方當事人負全責任的話,另一方當事人則無責任。負全部責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他方無責任。
2、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爲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爲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2)主要責任與次要責任
一般而言,因兩方當事人有違章行爲共同導致交通事故的,一方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較大的,承擔主要責任,但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較小的,是引發交通的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擔次要責任。
(3)同等責任
一般而言,因兩方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均存在違章行爲,且其行爲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有嚴重程度相當的,負同等責任。
進行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時候,要根據相關的法規,出現交通事故,司機責任一共有四種,全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和同等責任。交通事故被認定爲全部責任,司機要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如果雙方均有違章行爲而導致交通事故,可以認定爲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