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擔什麼責任?

教唆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擔什麼責任?

一、教唆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擔什麼責任?

按照共犯處理承擔刑事責任。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同時,根據有關規定,這種情形下以交通肇事共犯論處的,應作爲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後果

1、終生禁駕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責任加重,將民事案件變爲刑事案件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在一些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只承擔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甚至是無責任,但如果因爲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根據上述規定,將會推定肇事司機承擔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刑事責任升級,三年以下變三年以上甚至更高

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後逃逸刑期上升爲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即最高可達十五年)。

4、保險公司拒賠,逃逸司機承擔鉅額賠償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保險合同》約定,肇事者逃逸是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承保範圍內對被害人進行賠償是沒有異議的,但超出部分保險公司是否賠償存在爭議。

三、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爲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資訊,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所以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後,當事人不應該逃離現場,而是應該第一時間打給交警,由有關部門過來對現場進行勘察處理,如果是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後,有其中的當事人教唆交通肇事者逃逸,那麼教唆者和交通肇事人都需要承擔共同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