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撞人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是哪些
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處理流程:
1、當事人應當立即停車、儲存證據、搶救傷員;
2,向交通警察報警;
3、在確保區安全的情況下,將車輛轉移到不影響交通的位置上並樹立危險標誌;
4、撤離現場,等待交通警察來處理後續事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有哪些具體流程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的具體流程:
1、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報案,並認真填寫《機動車輛保險出險/索賠通知書》並簽章;
2、及時告知保險公司損壞車輛所在地點,以便對車輛查勘定損;
3、對財物損失的賠償需取得相應的票據、憑證。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三、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流程是哪些
1.根據具體情況,考慮是否需要在訴前財產保全;
2.準備民事訴狀、證據;
3.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訴狀和相關證據;
4.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被告收到起訴狀後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5.開庭審理;
6.判決、裁定,送達判決書或裁定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我們在生活中遇到法律問題時,可以透過運用法律知識或者是相關專業人員的幫助來解決,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上述的文章內容中已經對車撞人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是哪些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對於該問題如果還有其他疑問的話,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解答。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