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駕有刑事處罰的規定嗎
醉駕有刑事處罰的規定,據《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也就是說,如果達到醉酒程度,就是刑事犯罪,構成危險駕駛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一般判處1-6個月以內的拘役。
二、醉駕一定會判刑嗎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其中駕駛車輛人員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纔是屬於醉酒駕駛。
所以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了規定的數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爲就構成了危險駕駛罪,這樣一般是會被判處一至兩個月內的拘役。
最新醉駕的規定,如果醉酒駕駛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
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屬於顯著輕微情形的只有6種,分別是挪動車位、救治病人、在車上睡覺休息、隔時醉駕、車子尚未駛出以及被醉駕追尾。
主要涉及其六種情形纔不會被判刑。
其實在現實中很多人都對於法律的相關知識是比較欠缺的,所以就會有很多人並不清楚我國對於醉駕的具體規定,也甚至會有人把我國對於酒駕的處罰誤認爲是對於醉駕的處罰。
其不然醉駕和酒駕是不一樣的,兩者不僅在標準、處罰上等有所不同。
其醉駕駕駛的危害性遠遠大於了飲酒駕駛的危害。
現實生活當中,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並且存在着危險駕駛這種情況的話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具體的危險駕駛行爲是多種多樣的,比如說喝完酒之後達到了醉駕的程度,駕駛機動車輛的話,肯定是屬於危險駕駛的一種情況,所以將會按照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內容已經對您的問題作出瞭解答,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疑問的話,可以檢視本站的其他普法內容,或者也可以諮詢律師爲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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