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仲裁時效是否可以中斷?

一、經濟仲裁時效是否可以中斷?

經濟仲裁時效是否可以中斷?

可以發生中斷。仲裁時效發生中斷的意思是,在一年的仲裁時效期間內發生勞動者向用人單位主張過權利、向國家有關部門請求過救濟或者用人單位之前同意履行義務的情形時,過去的仲裁時效清零,這些情形消滅後開始重新計算1年仲裁時效。

仲裁時效中斷是指在仲裁時效進行之中,申請仲裁,權利人要求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使得原來以過的時效期間統歸無效,待時效中斷事由消除後,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起算的一種法律現象。

二、經濟仲裁庭開庭程序有什麼?

(1)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加人是否到庭,並向首席仲裁員報告仲裁庭準備就緒,然後宣讀仲裁紀律。

(2)首席仲裁員覈對當事人身份以及委託代理權限;宣佈案由;宣佈仲裁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名單;告之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

(3)開庭調查,依申請人、被申請人以及其他仲裁參與人的順序,詢問有關產生糾紛的事實;出示有關證據;詢問其他證人。當事實調查完結時,徵求當事人是否願意調解,如同意,即時進行調解,如調解成功即可宣佈休庭、開庭結束。哪當事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則組織雙方辯論。

(4)如再次調解不成。徵求雙方當事人的最後意見。當事人陳述完畢後,應暫時休庭。

(5)休庭時仲裁庭對合同糾紛進行評議,並做出裁決意見。

(6)首席仲裁員宣佈開庭結束,致此開庭即告完結。

三、經濟仲裁的特點是什麼?

1、仲裁機構屬於民間的組織,其成員多爲各行業專家,由於民事糾紛和商事糾紛往往涉及專業知識領域,聘請相關行業的專家擔任仲裁員有利於案件的正確處理; 

 2、仲裁是當事人自願選擇的解決爭議的方式,使雙方更容易接受仲裁,自覺執行裁決; 

3、仲裁程序相對簡單,不僅耗時少,而且成本低,與訴訟制度相比,對當事人更有吸引力; 

4、仲裁一般不進行公開審理,有利於保護當事人不願泄露的商業祕密。

經濟仲裁的時效是可以發生中斷的,經濟仲裁開庭後,需要由書記員查明雙方當事人是否到庭,然後告知仲裁員,宣讀仲裁紀律,在庭審期間,需要詢問產生爭議的事實,出具相關的證據,調查完成後,會徵求雙方當事人的意願,不同意調解的,會下達仲裁裁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