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範對交通事故工傷認定後多久可賠償有規定嗎?

法律規範對交通事故工傷認定後多久可賠償有規定嗎?

一、法律規範對交通事故工傷認定後多久可賠償有規定嗎?

1、法律規範對交通事故工傷認定後多久可賠償沒有明確的規定,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一般是費用產生後,向工傷保險基金申請支付。

2、當工傷與交通事故發生競合時,傷者是可以既享受工傷待遇又向肇事司機索賠,即獲得雙重賠償。不過就很多地區而言,未規定工傷與交通事故賠償的先後順序,僅規定醫療費不得重複支付。

3、對於可以獲得責任方賠償的部門,在拿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後可以提出賠償請求。

若是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賠償事宜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複覈結論之日起十日內一致書面申請。

二、交通事故工傷由誰賠償?

如果勞動者遭受工傷,是由於第三人的侵權行爲造成,則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賠償責任,工傷職工可以獲得雙重賠償。同時工傷保險待遇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1)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的待遇(交通事故賠償的誤工工資相當於工傷津貼)。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先期墊付有關費用的,職工或其親屬獲得交通事故賠償費後應當予以償還。

(2)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已由傷亡職工或者親屬領取的,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發給。但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低於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由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

(3)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殘的,除按照上述兩項處理有關待遇外,其他的工傷保險待遇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

(4)由於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傷害職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因交通事故發生受傷的職員,傷情可能會被依法認定爲工傷,被認定爲工傷後,治療的醫療費等無需患者自己支付。處理交通事故的管理部門,對事故進行認定,確定各方責任之後,受傷的職員可以向另一方交通事故當事人提出賠償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