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拘役出來一年後怎麼處理?

醉駕拘役出來一年後怎麼處理?
醉駕拘役出來一年後怎麼處理?

一、醉駕拘役出來一年後怎麼處理?

拘役執行結束後,會釋放當事人,由執行機關發給釋放證明書。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爲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醉駕拘役的法律特徵內容是什麼?

1、醉駕會分爲幾個類型,會導致拘役的時間不同,所以就不多說了,拘役就是指暫時剝奪了罪犯的人身自由,並且會拘禁然後是強制勞動的刑法。醉駕拘役就是在醉駕之後被拘役管制。

2、拘役是具有一定特徵的,這個是一鍾短期的自由刑,最短是1個月,最長是不會大於6個月的,這個是我我國對於罪犯進行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拘役只能用在於罪行比較輕的罪犯,而且只需要短期的改造的罪犯。

3、拘役跟管制是有明顯的區別的。它與其他的拘留方法在很多方面都是有很顯明的區別。

能讓公安機關就近處罰的方式就是拘役。這個是由公安機關在附近的看守所等地方執行的,執行的期間,受刑人是可以回家幾天的(每個月),參加了勞動,還可以稍微發一點報酬。

拘役跟一些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都有一些區別:

1、本質不一樣;

2、適合用於的對象不一樣;

3、適合用於的行政機關不一樣

4、依照的法律也不一樣;

三、醉駕對本人有哪些影響?

(一)醉酒駕駛構成危險駕駛罪屬於故意犯罪;

(二)不得擔任律師、公證員、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已擔任將被吊證或者開除公職;

(三)不得錄用爲公務員,已經錄用將被開除公職;

(四)入黨將受影響,已是黨員將被開除黨籍;

(五)不得入伍;

(六)不得擔任新聞記者;

(七)影響就業,已經就業將面臨失業;

(八)承擔刑事責任,失去人身自由。

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駕駛車輛的過程中出現了醉駕的情況的,公安機關將會對犯罪嫌疑人處以一定時間的拘役。如果在拘役的時間到期之後是需要將犯罪嫌疑人依法釋放的,且公安機關需要頒發給當事人一份釋放證明書,這是必須要的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