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輕微人傷可調解幾次?

交通事故輕微人傷可調解幾次?

一、交通事故輕微人傷可調解幾次?

一般來說,交通事故調解二次。財產損失事故以及當事人傷勢輕微的可以採用簡易程序調解。公安機構應當與當事人約定調解的時間、地點,並於調解時間3日前通知當事人進行調解。

交通事故調解只有時間期限。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二、交通事故的賠償金怎麼分配?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按照下列規定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1、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80%的賠償責任;

2、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60%的賠償責任;

3、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40%的賠償責任;

4、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全部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三、交通事故的賠償範圍有什麼?

對於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鑑定基礎之上。傷殘等級鑑定是由專門的鑑定機構鑑定。傷殘等級後確認後,依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再由當事人做出賠償。

交通事故輕微人傷,可調解兩次,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交通事故,主要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另一方存在過錯時,可以減輕機動車的賠償責任。認定爲同等責任時,機動車一方承擔60%的賠償,認定爲次要責任時,機動車一方承擔40%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