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沒立案可以後面立案嗎?

一、車禍沒立案可以後面立案嗎?

車禍沒立案可以後面立案嗎?

可以。《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二條 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覈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覈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二、車禍私了後還能立案嗎?

“私了”後又請求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安機關在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後,應當立案進行處理。公安機關應根據當事人提供的線索,儘量收集證據,儘可能準確地認定事故責任。但由於現場已不復存在,在無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則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推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即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不報案或者沒有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不報案或者沒有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無法認定的,應負同等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公安機關作出責任認定並經兩次調解無效後,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開車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嚴重後果,可能會構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爲。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

如果行爲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雙方採取“私了”手段未報警,這時候的私了協議只是針對雙方民事責任,並不能對“刑事責任”進行協商、計價還價。肇事人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對於“私了”協議,可以算做取得被害人諒解的一種方式,可以從輕處罰。

如果行爲人當時存在酒駕行爲,會構成危險駕駛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綜合上面所說的,車禍沒有立案如果後面引起糾紛的,那麼是可以再立案解決,但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而且執法人員也會透過查時當時的情況纔會決定是否進行立案,所以,在發生事故之後就要馬上報警,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