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傷的交通事故必須扣車嗎

有人傷的交通事故必須扣車嗎

一、有人傷的交通事故必須扣車嗎?

一般情況是要扣車的,需事故處理完畢再領車。車主發生交通事故,交警扣車的時間,不超過30天,案情重大、複雜的最長不超過60天。倘若需要車輛進行檢測、鑑定,交警應該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內委託鑑定機構鑑定,同時與鑑定機構約定的鑑定時間不得超過20天。在鑑定結果出來後,交警應該5天內通知車主領車。

1、一般情況下,爲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證據而扣押車輛的,查清事故原因後應當放行,即應當在事故發生後十日內作出事故認定書,並放行車輛。

2、需要收集證據的情況,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過30日,經批准可延長30日。

3、如果車輛需要鑑定,最長68日內發還肇事車輛。

4、如果交通事故車輛具備《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理程序規定》第25條所列情形,交警部門可以依法扣留車輛而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5、如果受害方提出訴前或訴訟財產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的話,車輛可能被扣留至訴訟結束。

二、交通事故有哪些處理流程?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複覈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爲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託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5、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交警部門認定的事故的責任方可以是一方,也可以是多方,如果是多個責任方的,並且能夠確定各自的責任的,就應當按照責任大小對賠償責任進行劃分賠償,如果是不能確定各自的責任大小的,就應當由多個責任方進行平均分攤賠償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