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人傷扣車嗎?

交通事故有人傷扣車嗎?

一、交通事故有人傷扣車嗎?

1、一般情況下,爲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證據而扣押車輛的,查清事故原因後應當放行,即應當在事故發生後十日內作出事故認定書,並放行車輛。

2、需要收集證據的情況,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過30日,經批准可延長30日。

3、如果車輛需要鑑定,最長68日內發還肇事車輛。

4、如果交通事故車輛具備《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理程序規定》(2008)第25條所列情形,交警部門可以依法扣留車輛而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5、如果受害方提出訴前或訴訟財產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的話,車輛可能被扣留至訴訟結束。

二、交通事故有哪些處理流程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複覈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爲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託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5、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三、發生交通事故人傷怎麼處理

1、報案

事故發生後,事故各方車輛應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現場,並立即向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報案;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送往醫院,除非事發地段比較荒涼或者無車經過,儘量不挪動事故車。因爲如果用事故車將傷者送往醫院,將造成事故責任無法認定。

2、現場處理

交警部門到現場調查取證,並暫扣事故車輛、當事司機《駕駛證》和事故車輛《行駛證》。一般情況下,交警處理的事故保險公司查勘人員無需再到現場查勘。

3、責任認定

交警部門根據事故情況作出責任判斷,並向當事各方送達《責任認定書》;如當事各方對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應在收到《責任認定書》十五日內向交警部門提出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4、傷者治療

5、車輛定損修理

6、交通事故賠償調解

7、提交單證進行索賠

付清相關費用,收集索賠資料交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

8、損失理算

保險公司收到齊備的索賠單證後進行理算,以確定最終的賠付金額。

9、賠付

保險公司財務人員會根據理賠人員理算後的金額,向車主指定帳戶劃撥賠款。

如果說在發生了交通事故後也是會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發生,當發生了交通事故後也是需要及時的進行報警,同時當事人雙方也是需要及時保留好事故現場,然後交警部門也是會根據事故現場做出事故責任書,在做出了事故責任書後也是需要按照要求及時履行賠償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