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人傷事故扣車多久

交通事故中人傷事故扣車多久

有很多交通事故發生的一瞬間會連累其他過往無辜的車輛,總而言之,整個的賠償責任在第一次看車禍現場的話也會覺得非常的複雜,交通事故當中的各方也有可能是各執一詞,都會覺得自己有些冤枉的。所以必然就需要依靠我國交警部門仔細的對這場交通事故進行責任認定,在此期間就難免的要扣押車輛的。那麼,交通事故中人傷事故扣車多久?

一、交通事故中人傷事故扣車多久?

公安交警部門一般情況下在交通事故中扣留車輛的期限爲三十日,如果沒有法定原因三十日滿後必須放車。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八條: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條: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押與事故有關的物品,並開具扣押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對於交通事故車輛的扣押分兩種情況:

1、一般情況:

調查結束之日起30天(3日內委託、鑑定期限不超過20日、2日內送達鑑定報告、5日內通知領取事故車輛);

調查結束之日起(申請重新鑑定的)55天(3日內委託、鑑定期限不超過20日、2日內送達鑑定報告、有異議的3日內申請重新鑑定、鑑定期限20日、2日內送達鑑定報告、5日內通知領取事故車輛)。

2、特殊情況:

調查結束之日起70天(3日內委託、鑑定期限不超過60日、2日內送達鑑定報告、5日內通知領取事故車輛);

調查結束之日起(申請重新鑑定的)135天(3日內委託、鑑定期限不超過60日、2日內送達鑑定報告、有異議的3日內申請重新鑑定、鑑定期限60日、2日內送達鑑定報告、5日內通知領取事故車輛)。

三、交通事故後的緊急處理措施

1、立即停車。

停車後按規定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如果在夜間發生交通事故還需開啟示寬燈和尾燈,按規定設定危險警告標誌。

2、及時報案

當事人應及時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打電話(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或委託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民警報案。同時可向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中心求救(醫療急救求助電話:120)。如果事故現場發生火災,還應通知消防部門(火災求救電話:119)同時告知引燃原因、火勢大小及被困人員情況。

3、保護現場。

保護現場的原始狀態,包括其中的車輛、人員、牲畜、遺留的痕跡並確保散落物不被隨意挪動位置。搶救傷者,應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標記,不得故意破壞、僞造現場。當事人在交管人員到達之前,可用繩索等材料設定警戒線,保護好現場。

4、搶救傷者或財物。

確認受傷者的傷情後,應採取緊急搶救措施,盡最大努力救助,並設法送附近醫院搶救治療。除未受傷或雖有輕傷但本人拒絕去醫院診斷情況外,一般可以攔搭過往車輛或通知急救部門、醫療單位派救護車前往搶救。對於現場物品或被害人的錢財應妥善保管,防止被盜被搶。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當事人首先應關掉車輛引擎,消除火災隱患。事故現場禁止吸菸。如果載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將此情況報告交管部門及消防人員,同時做好防範措施。

6、協助現場調查取證。

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陳述事發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的真實情況,應積極配合、協助警察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7、投保機動車強制保險或商業保險的應及時報案。

車輛被扣押的最長的時間有可能會長達135天左右的,不過這是針對那些整個車禍現場非常複雜的情況進行責任認定的時候,車輛扣押的時間會長一些。生活當中一般的交通事故,不出一個月左右車輛就能夠提取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