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時發生車禍 要不要報警?

隨着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擁有汽車的人也越來越多,這也產生了一個問題,那就是發生車禍的數量也在增加。發生車禍之後應該怎麼處理相信是廣大車主們十分關心的問題,開車時發生車禍 要不要報警這個問題也困擾着許多車主,今天本站小編將針對這個問題爲大家作一個詳細的解答。

開車時發生車禍 要不要報警?

一、開車時發生車禍要不要報警?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1、不需要報警的情形

發生輕微物損交通事故後,事故當事人在相互查驗證件及保險憑證後(最好手機拍照留存),立即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告,同時應當迅速撤離事故現場,將車輛移至附近不影響交通的地點。

獲得保險公司報案號後,自行協商處理有關賠償事宜,雙方共同填寫《協議書》,共同簽名並各自留存一份。無協議書的,當事人應當以文字方式如實記載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聯繫方式、機動車駕駛證號、機動車牌號,交強險的投保公司、保險單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事故責任等內容,並共同簽名。

對事故現場拍照留存後,事故雙方也可以共同到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服務中心進行定損理賠。

2、需要報警的情形

雖然輕微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協商解決。不過,交警也提醒廣大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不得自行協商處理: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交強險保險標誌的;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並造成損失的;發現對方有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或持有假牌、假證嫌疑的。

二、發生車禍的處理流程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大致可分爲以下六個流程: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範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爲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製作併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併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但作爲車主,在發生車禍時要判斷該起車禍的性質。如果該起連環車禍情況並不嚴重,沒有造成相關人員的傷亡的,雙方可以選擇不報警而協商解決,但如果該起車禍較爲嚴重,同時還涉及到對方醉酒駕駛等情形的,應選擇報警請交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