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人傷訛錢怎麼處理?

一、交通人傷訛錢怎麼處理?

交通人傷訛錢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造成人傷,對方訛錢的情況下,可以報警由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認定後,透過法律程序進行賠償。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賠償,不是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爭議解決的必經程序,是否親切調解由當事人自己決定,而不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職權行爲。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調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損害的調解是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損害賠償調解應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進 行。調解的時間,地點,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定。在調解過程中,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標準、賠償總額等進行協商,從而達成協議

二、 交通事故賠償程序

1.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後,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2.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爲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爲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3.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後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4.調解期滿後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5.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當第一時間對傷員進行醫療救治,但如果對方想訛錢的情況下,一般情況下可以不必理會,根據相關法律,可以直接由司法機關在責任認定後,進行合法的賠償,只需要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情況和醫院的醫療情況進行處理即可,如果無法溝通協商的則可以訴訟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