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對於交通事故輕微傷營養費怎麼算?

交強險對於交通事故輕微傷營養費怎麼算?

一、交強險對於交通事故輕微傷營養費怎麼算?

交強險對於交通事故輕微傷營養費的賠償標準上限是10000元,超過10000元的,按在事故中所付的責任比例分攤。無論事故中被保險車輛有沒有責任,交強險在責任限額範圍內都予以賠償,並且沒有免賠額和免賠率。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付保險金。

二、交強險賠償問題

(一)賠償範圍

相對於商業三者險20多條免責條款,交強險的免責爲“受害人故意行爲造成損失”、“被保險人自身財產損失”、“相關仲裁及訴訟費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間接損失,保障範圍要大許多。而且,無論事故中被保險車輛有沒有責任,交強險在責任限額範圍內都予以賠償,並且沒有免賠額和免賠率。

(二)賠償程序

交強險申請理賠如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先聯繫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撥打122交警電話,並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報案,配合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

保險公司應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天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覈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付保險金。

(三)免責不賠範圍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情形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保險責任限額內不負賠償責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爲導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例如:自殺、自殘行爲,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款中規定的保險車輛本車人員、被保險人;

3、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導致的仲裁或訴訟費及與之相關的其它費用;

4、間接損失,例如:車輛因碰撞而價值減損。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輕傷的並且傷者需要一定時間進行休養的這期間產生的營養費用車輛所在的交強險是會進行一定金額的賠償的。這個賠償是是有一定的限度的,超過限度的賠償需要肇事司機進行賠償,如果傷者也有一定的責任那麼本人也需要承擔一部分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