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輕微傷護理費如何計算?

交通事故輕微傷護理費如何計算?

一、交通事故輕微傷護理費如何計算?

交通事故輕微傷護理費應當按照天數來進行一個計算,一般情況下都是由當事人護理的,具體人員的工資乘以護理的時間,交通事故輕微傷陪護費都是按天計算的,隨着經濟的發展,道路壓力不斷增加,交通情況越來越複雜,交通事故頻頻發生。機動車在交強險的情況下會得到相應的賠償。輕微傷的賠償包括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等法定規定費用。

二、具體的賠償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2、誤工費: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爲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爲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宿費: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因處理事故所發費的合理的住宿費用。

在當代社會,如果說因爲交通事故而發生了一些比較輕微的傷害的話,雖然不需要到法庭上面來進行定罪量刑,但是仍然需要承擔對方的醫藥費用,還有一些其他的相關費用,比如說護理的費用,因爲護理人員他是需要工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