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糾紛答辯狀怎麼寫?

交通事故糾紛答辯狀怎麼寫?

一、交通事故糾紛答辯狀怎麼寫?

答辯人:×××,男,漢族,×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住址:×××省×××市×××,聯繫電話:×××××,系肇事車輛駕駛人

答辯人:×××,女,漢族,×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住址:×××省×××市×××,聯繫電話:×××××,系肇事車輛車主

被答辯人:×××,男,漢族,×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住址:×××省×××市×××,聯繫電話:×××××,系交通事故傷者

被答辯人:×××××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答辯人就原告×××訴答辯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1、答辯人×××作爲車主不應承擔本案事故的賠償責任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本案答辯人×××不是機動車使用人,對本案交通事故的發生不存在過錯,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被答辯人×××在本案交通事故中存在過錯,故應當減輕答辯人×××的事故責任

事故發生之時爲凌晨2時多,依常識判斷,答辯人很難想象道路上有行人走動,因此被答辯人×××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也存在一定過錯。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的規定,在本案中應相應減輕答辯人×××的事故責任。故根據本案的事實,答辯人承擔70%的賠償責任爲宜。

3、被答辯人主張的賠償金額部分與事實不符或無相關證據佐證,不合理部分應予駁回。詳述如下:

(1)被答辯人主張×元醫療費,其中×元無票據佐證

“×××人民醫院財務部”出具的醫療費×××元的相關證明無加蓋任何印章,真實性存疑,法院應予以查明後依法裁決。

(2)被答辯人主張×年共×元的後續治療費無依據。

結合被答辯人的實際年齡,被答辯人的後續治療費應以5年標準計算,不合理部分應予駁回。

4、被答辯人訴請的各項賠償及損失應先由第三被告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按事故責任比例分擔責任。

涉案車輛於×年×月×日在第三被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處分別購買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及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本案交通事故發生在第三被告承保的保險有效期間內。因此,原告訴請的各項賠償及損失應先由第三被告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原告與答辯人、第三被告按事故責任比例分擔責任。

5、被答辯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後已向傷者支付×元治療費,應在相應賠償金額中予以扣除。

綜上,望法院查明事實,依法做出裁決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辯人:××× ×××

年 月 日

二、交通事故糾紛解決方式有哪些?

解決賠償糾紛主要有三種方式:

1、與對方協商,

2、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調解;

3、可以向法院起訴。不同地區的賠償標準不一樣,交通事故一般由事故發生地法院審理,如果事故發生地和駕駛人、車主等被告住所地不一致時,可以選擇到賠償標準高的法院起訴。

爲便於解決人身損害糾紛,當事人在治療結束後,應到司法鑑定機構詢問能否進行司法鑑定。司法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意見是計算賠償費用的重要依據。另外,賠償時限是有明確規定的,一般情況下,應在治療終結或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調解書後一年內要求賠償。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發生糾紛後,如果被起訴到法院,作爲被告要提供一份答辯狀,在裏面先寫清答辯熱及被答辯人的姓名聯繫方式,然後針對訴訟請求提出自己的答辯意見,主要可以從交通事故賠償數額不對、事故責任劃分有誤等方面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