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現場要如何保護?

交通事故現場要如何保護?

交通事故現場要如何保護?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後,當事人應當立即停止搶救,並對車輛行駛軌跡、制動痕跡、其他物品標誌、散落物體等採取措施。保護它。當事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保護交通事故現場。

1.禁止在現場移動任何車輛和物體,勸阻圍觀者進入現場。對於容易消失的路面痕跡和散落的物體,應使用塑料布、油布、蘆葦墊等覆蓋。

2.受傷的人應該在行進的車輛上做記號。3.將傷者送往醫院後,應通知醫護人員注意保護傷者衣物上的各種痕跡,如輪胎花紋、撕裂口等。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道路上的車輛司機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向交通警察或者值班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報告。

旅客、過往車輛的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道路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的,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無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自行恢復交通。未撤離現場的,應當及時向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在道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只要造成輕微的財產損失和基本事實清楚,就應該在諮詢前撤離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