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規摩托車無證被車撞了責任是怎樣的

一、交通新規摩托車無證被車撞了責任是怎樣的

交通新規摩托車無證被車撞了責任是怎樣的

無證駕駛摩托與汽車相撞後,如無其他違章情況,一般情況下無證駕駛方應當承擔交通事故發生的主要或者全部責任,並且依法接受處罰。

1、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無其他違法,給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及時退還機動車;

2、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有違法,根據其違法的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併予以處罰,及時退還機動車;

3、駕駛人未能提供駕駛證,按無證駕駛處罰。

二、肇事全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三條是肇事全責:

1、無證駕駛全責

2、酒後駕駛全責

3、逃逸全責

還有兩條小全責:

1、逆行全責

2、行車道上開車門造成事故全責

三、違章行爲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但並不是所有違章都能引發交通事故。

無證駕車是一種嚴重違章行爲,但並不意味着只要無證駕車,就一定發生交通事故,有駕駛證不一定就不發生交通事故。實踐證明,無證駕駛本身不是事故發生的必然因素。在分析事故原因時,應先將有無駕駛證暫時擱置一邊,強調不管是有證還是無證,都應遵守有關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誰有違章行爲,且該行爲與事故的發生有因果關係,誰就應承擔事故責任。無證駕車者除“無證”外,在駕車過程中如果沒有其他違章行爲,就不負交通事故責任。如果有違章行爲,應根據其行爲與事故之間因果關係的大小,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如果該違章行爲與事故的發生沒有因果關係,就不應承擔事故責任。杜絕那種憑“可能”、“想當然”的各種推測去認定當事人的事故責任,更不能武斷地認爲只要無證駕車就有事故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1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5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爲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確定當事人是否應當承擔事故責任,其中重要的一點是要確定當事人的交通違法行爲與交通事故的發生之間是否有因果關係。

無證駕駛也是屬於違法了交通法律法規,即便是發生事故,並不是自己的責任,也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有駕駛證,證明自己的開車技術過關,可以在馬路上行駛,對個人對他人都是一種負責。大家一定要熟記交通法律法規,避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