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辦法是什麼

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辦法是什麼

伴隨着經濟的發展,車輛越來越普及,城市亦越來越擁堵,輕微交通事故的發生也越來越頻繁。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的規定,對於一些沒有人員傷亡的,財產損失小於2000元的,且當事人雙方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交通事故,我們稱之爲輕微交通事故,此類事故發生時,當事人是可以進行快速理賠處理的,這樣不僅有利於節省車主的時間,同時也可以避免因爲車輛在路上長時間的停放而可能造成的擁堵等不安全因素。

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辦法以及流程主要有以下幾點:

1、當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要做到是駐車停車,同時開啟雙閃燈,並在車後設定警示牌,這樣做可以起到提醒後方正常行駛車輛要注意避讓行駛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交通擁堵的同時,也確保了事故現場的安全。

2、放好警示牌後,車主們需要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一方面是爲了方便給保險公司或交警部門提供照片作爲事故的證據,另一方面也是避免對方賴賬而產生爭議。

3、事故現場拍照取證完成後,就需要去確認對方車輛有沒有存在酒後駕駛、無牌無證等違規情形,如果存在這些違規情況的,應該立即進行報警,且不可以移動車輛;反之,沒有發現違規情形的則可以先把車輛移到不阻礙道路交通的地方,然後再進行證件覈對。覈對的證件主要包括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車牌號、車輛的年檢憑證以及保險憑證。若在覈對過程中發現有問題的,應當馬上報警處理。

4、雙方車主要各自打電話聯繫其投保的保險公司,把現場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車輛損失情況等報告給保險公司,然後保險公司就會提供一個報案號給車主,車主獲得保險公司的報案號後,就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填寫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也可以透過手寫協議書,協議上必須要字跡工整地註明具體的事故情況、車主雙方的真實資訊、明確的事故責任劃分以及保險公司報案號等資訊,對交通事故的情況的描述,越詳細越好,最後需要由事故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字確認。

5、完成事故現場快速處理流程後,雙方車主應當到指定的定損點對車輛進行定損處理。定損完畢後,雙方車主就可以先各自回家了,等到車輛維修完成後再到保險公司理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