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如何處理輕微的交通事故

應該如何處理輕微的交通事故

現在由於城市擁堵嚴重,很多輕微交通事故要求快速處理,以免影響道路的通暢,加重道路擁堵。那麼,實踐中要是發生輕微的交通事故的話,此時當事人應該如何處理輕微的交通事故呢?若需要由交警居中調解,那法律中規定的調解交通事故的期限又是多久?詳細內容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應該如何處理輕微的交通事故

輕微交通事故,是指機動車之間在道路上發生沒有人員傷亡、僅造成機動車外表件損壞、可以繼續駕駛的交通事故。

當事人應填寫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繫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人等內容的協議書或者文字記錄,共同簽名後立即撤離現場,協商賠償數額和賠償方式。當事人均已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可以根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索賠,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二、調解交通事故的期限有多久

公安交警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爲10日。具體的調解時間計算方法如下:

1、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

2、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開始;

3、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開始;

4、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5、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當事人約定調解的時間、地點,並於調解時間3日前通知當事人。口頭通知的應當記入調解記錄。調解參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參加調解的,應當在預定調解時間1日前通知承辦的交通警察,請求變更調解時間。

在調解過程中,當事方更換調解參加人的,連續計算調解次數和時間;當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拒力或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調解的,調解時限中斷;調解重大、複雜交通事故需要延長調解時限的,須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延長。

大多數的交通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我們經常會聽到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在事後悔悟。在此,友情提醒駕駛員朋友們駕車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禮貌行車,避免意外事件的發生。而處理輕微的交通事故,若符合私了的條件,那麼也是允許當事人之間自行處理的,並不是一定要由交警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