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財產保全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財產保全材料有哪些

處理交通事故的時候,可能會出現一方轉移財產的情況,此時對於受害人來講就是不利的,不過法律同時也規定了可以申請財產保全,不過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那麼交通事故財產保全材料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財產保全材料有哪些

訴前財產保全要向事故車輛扣留地的法院提出。以山東爲例,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1、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請人與受害人的關係證明;

3、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4、事故車輛的權屬證明;

5、《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6、等值的擔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財產作爲擔保要求他人寫的擔保書。

二、交通事故財產保全注意事項:

申請訴前保全要防止保全錯誤,因爲如果保全錯誤的話,申請人要賠償被申請人因爲財產保全所受到的損失。在肇事司機是車主、或者肇事司機屬於職務行爲或者有僱傭關係的情況下,一般車主也有賠償受害人損失的義務。但是,如果肇事司機不是車主、司機的行爲不屬於職務行爲也不存在僱傭關係的情況下,車主一般是不負民事賠償責任的。而事故車輛屬於車主所有,如果保全事故車輛,給車主造成損失的申請人需要賠償。

法院接受申請後,會在四十八小時內做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申請人需要在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之內提起訴訟,到期不起訴的,法院將解除保全。

三、交通事故如何進行財產保全

第一,交警部門對肇事車輛採取保全措施必須根據受害人的申請,而不能依職權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同時,可以結合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肇事雙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來確定是否要求申請人提供必要的擔保,如果肇事車輛一方負事故全部責任的話,則無需申請人提供擔保;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責任的話,則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

第二,肇事車輛畢竟是肇事方的生產經營或生活工具,如果對肇事車輛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會影響肇事方的生產經營或生活時,或者肇事方要求取回肇事車輛的,可責令肇事方提供擔保,肇事方提供有效擔保後,方可對肇事車輛予以放行。

第三,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以後,法院應及時與交警部門聯繫,瞭解肇事車輛的情況和去向,以及財產保全的情況。對肇事車輛已經採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時辦理肇事車輛的移交手續。

第四,對採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車輛要妥善保管,有關收費要合理。目前,交警部門扣留的肇事車輛或違章車輛都停放在社會開辦的停車場內,停車費較高。建議對已經採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車輛在其拍賣所得款中,優先支付賠償款,以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得到賠償。

當事人要是申請交通事故財產保全的話,那麼要了解清楚實際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缺少了材料,可能就無法獲得財產保全。至於交通事故財產保全材料有哪些,上文中已經做出了講解,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新鄉律師。